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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 “内蒙古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新闻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8-03-04 16:22:30
发布人:admin
2007年末,内蒙古自治区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首批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行了评估验收。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经研究,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汉语委于2008年2月29日下发文件,决定授予我校 “内蒙古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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