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

作者: 时间:2023-06-26

巡察办为学校党政管理机构,主要承担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等工作。下设巡察科和综合科两个科室。其职责是:

(一)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研究拟定巡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汇总巡察工作情况,并向校党委汇报;

(五)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达巡察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导抓落实;

(六)研究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研判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服务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八)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察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起草学校巡察工作年度计划、巡察工作方案、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等;

(二)负责组织协调巡前准备工作、巡中工作汇报、巡后意见反馈和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负责巡察信访工作;

(三)负责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协助推进整改工作完成;

(四)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协调推进巡察结果的运用;

(五)负责建立巡察工作台账,做好巡察工作资料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接巡视反馈意见与巡察工作的上下联动工作,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七)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巡察办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好本部门考勤文件收发管理、会务保障、年度预算、财务报账、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做好对巡察工作人员培训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巡察组人员的考核、监督工作;

(三)协助做好巡察办党支部党建工作和巡察业务理论学习培训;

(四)负责巡察办数据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实施和管理,巡察办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

(五)规范落实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负责巡察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公开、保密安全等工作;

(六)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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